城建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 评审工作的通知》,全院在各班进行了广泛宣传,根据申请情况,除第一批申报学生外我院无新增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过程中所涉情况的说明》第一条:若学院第二批申请国奖的所有学生均在第一批国奖评选过程中参加了学院组织的评审答辩,则可直接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不用重新组织答辩。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第一批答辩学生的第二名2021级4班严已婷为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推荐人选。
现将评定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评定过程和评定结果有异议或发现有不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工作小组实名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
1、学院监督投诉方式
杨进(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组长):13981137988
刘田琳(分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副组长):18380462680
2、学校学生处监督投诉方式
(1)学生处国家奖助学金监督信箱 msxszz@qq.com;
(2)学生处监督电话:0816-2579553;
(3)学生处接访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知行楼224办公室。
3、学校纪委监督投诉方式
(1)纪委办公室电话:0816-2200044;
(2)纪委接访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 166 号知行楼905办公室;
(3)纪委接访来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 166 号 省纪委监委驻绵阳师院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621006)。
城乡建设与规划学院
2024年11月4日